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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有序推进本科教育教学评建工作

发布时间:2023-11-20      点击数量:

自2023年10月18日学校下发《关于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第一轮学院自评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23〕103号以来,经济学院全面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教督〔2021〕1号)《吉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修订稿)》(校发〔2023〕176号)等文件精神,有序推进学院自评建设工作。

收到自评通知后,学院教学副院长邵学峰教授第一时间向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做了汇报,在学院党委(扩大)会议上向各系党支部书记、系主任和骨干教师做了通报,并就文件的相关内容做了解读。党委书记聂宏凯、院长丁一兵强调,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事关学院人才培养大局,工作量大、涉及的内容繁多,一定要举全院之力、发动所有的老师积极参与,高质量完成本轮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工作。按照学院党委的要求,经济学院制定了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成立了以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评建工作小组,建立了包括各系、各业务口等便于及时沟通相关信息的工作微信(临时)群。

在2023年11月15日召开的学院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业务碰面会上,副院长邵学峰教授传达了“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的工作方针,并介绍了学校审核评估的整体安排。随后,本科教学办公室主任赵容对学院评估指标进行了详细解读,对审核评估工作细化分工、支撑材料收集与整理、访谈工作的形式与内容、宣传工作开展方案、本科教育教学管理文件制度和教学档案自查等工作安排进行了讲解。各系支部书记、业务骨干、学院实验中心全体成员、教务办、师资办等全体成员围绕评估建设的一些文件、资料等佐证材料展开了空前热烈的讨论。副院长邵学峰提出,要以本次审核评估为契机,对本科教学工作进行梳理和总结,补齐短板、修复薄弱环节、凝练教学成果,进一步提高经济学院本科教育教学的整体质量。

本次本科教育教学自评建设工作包括了4个一级指标、16个二级指标以及重点审核的39个指标,经济学院通过分解指标体系、分阶段召开评估业务碰面会、发纪要等方式,持续推进该项工作的高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