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02级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执行细则(草稿)
发表于: 2006-03-03 00:00 点击:2940
经济学院2002级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执行细则(草稿)
毕业论文是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本科教学水平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加强我院本科毕业论文教学工作的管理,提高本科毕业论文的质量,根据《吉林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和教务处《关于做好2002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特别是针对本科教学评估直查中发现的往届本科毕业论文指导中存在的问题,特制定本细则,请各位指导教师严格按此细则要求认真落实。
一、本科毕业论文的主要目的
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初步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以及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获取新知识能力;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治学方法和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的精神。在撰写论文过程中,深化有关理论知识,扩大知识面,获得阅读文献、调查研究、社会实践、科学实验、工程训练以及使用工具书和写作等方面的综合训练。
二、本科毕业论文的相关要求
1、毕业论文要具有一定的学术性、创见性和科学性,做到观点正确、论据充分、层次分明、条理清楚、语言简练;有必要的相关资料、图表、参考文献、引文和注释等。坚决杜绝毕业论文剽窃和抄袭他人研究成果,一经发现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毕业论文必须按统一格式打印输出,中英文题目要求黑体3号字,题目应简洁、明确、有概括性,字数不宜超过20个字。论文开头要有100左右的论文提要,挑选3-5个最能表达主要内容的词作为关键词。正文字数应在6000字以上。论文必须有注释和参考文献,注释可用页下注,也可以用尾注。论文末尾要列出在论文参考过的文献,并要有6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并翻译成外文。排版为16开纸,横开本,左侧装订,(长26cm×宽18.4cm)。正文字体为宋体小四, 每页下方要有页码,页眉右侧注明: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
三、毕业论文的组织与管理
1. 本科毕业论文经过选题、课题论证、收集资料、调研、实验、撰写论文、答辩、成绩评定等几个过程。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3月1日-3月15日,以系为单位组织指导教师申报指导论文题目。选题应贯彻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根据学生所学专业进行,有开拓性和创新性。应用型、调查研究型、理论探讨型的题目均应占一定的比例。要避免题目的内容过大或过小,毕业论文应一人一题,题目及内容不得与往届重复和雷同。
(2)4月15日-4月20日,由学院向学生公布课题题目,并组织学生选择毕业论文题目工作。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配,最终确定具体指导教师与学生名单。
(3)4月21日-6月10日,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做毕业论文。在6月10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将毕业论文和指导教师的评语交至学院教学办公室。
(4)6月11日-6月15日,以系为单位组织毕业论文答辩。
2. 学院将对毕业论文各个阶段进行检查,主要包括:前期着重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课题安排、任务填写、选题等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中期着重检查学生的学习态度、工作进展、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论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后期根据毕业论文的要求,检查学生课题任务完成情况,并对学生进行成果验收及答辩资格审查。
四、答辩和成绩评定
1. 学生毕业论文完成后,指导教师应仔细审阅,并写出不少于100字评语。评语要言简意赅,有针对性,提出论文的优点与不足,指出论文解决的关键问题,避免评语空洞。千篇一律等现象。
2. 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后,必须进行答辩。
3. 答辩前,各系成立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由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任组长。
4. 答辩前,学生毕业论文全部资料应由评阅人详细评阅。学生的指导教师不担任其评阅人。评阅人应写出不少于100字的评阅意见。
5. 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应为答辩的毕业论文写出不少于100字的评语,并给出成绩,交答辩委员会审核。答辩评语要根据学生毕业论文的质量和答辩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避免千篇一律。
6. 成绩评定必须严格掌握标准。按优秀、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分评定,也可按百分制评定。优秀成绩的不超过15%。
7. 毕业论文成绩经答辩委员会审定,主管院长批准,在学院备案。学生毕业论文成绩存入学生档案。学生毕业时毕业论文不及格者,只发结业证书,不发毕业证书,毕业后一年内回校补做毕业论文,补做及格,换发毕业证书。
五、指导教师职责
1. 指导教师要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学生,重视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问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
2. 帮助学生做好选题工作。学生选定题目后,指导教师向学生介绍论文题目的意义和要求,帮助学生了解问题的研究现状和必读的参考资料,指导学生进行调查研究、实验等。
3. 填写毕业论文(设计)课题论证书,指导学生拟定论文写作计划和写作提纲,审阅论文初稿,检查学生论文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指导学生完成论文写作。
六、学生职责
1. 学生要尊重指导教师,虚心向指导教师学习,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和检查。
2. 努力学习、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独立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论文,不得弄虚作假和抄袭、拷贝他人的成果,否则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不及格论处。
3、遵守纪律,不得擅自离校。遇事病等,需请假1至2天,需经指导教师批准,请假3天以上,需经学院批准,累计旷课5天(含5天)或请假15天(含15天)者,其毕业论文(设计)按不及格论处,需重修。
经济学院教学办
2006.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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