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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经济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13-03-19      点击数量:
6.拟录取名单公布后,往届考生需在48日前将档案调入我院审查,审查合格方能录取。应届考生(含推免生)无法调出档案的,可由所在校(院系)学工办提供无违纪、能正常毕业的证明,且应于71前将档案调入我院审查,审查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