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开展2013年度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19      点击数量:

转发关于开展2013年度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教字〔2013〕 6号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立项要求以及《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校发[2012]59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将于2013年5月评审确立2013年度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现将开展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实施范围

㈠项目内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设计、准备研究条件和项目实施、撰写研究报告、成果(学术)与学术交流等工作的实验创新项目。

2.创业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的训练项目。

3.创业实践项目。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项目(创新训练项目、大学生学科竞赛、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㈡实施范围

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面向全校2010、2011级本专科生及2009级五年制学生。凡学有余力,对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创业训练或创业实践有兴趣,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和创业实践基本素质的学生均可参与。

二、项目申报要求

1.申请人能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主完成方案设计、实验开展、数据处理、企业规划与实施措施、撰写报告等工作。

2.申请人必须是团队(3-5人),鼓励跨学科、跨学院组队申报。

3.每个参与人只能参加一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在研项目参与人如在立项评审之前已经结题,可以继续申请,否则不得参加此次申报。

4.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

5.项目难易适度,可操作性强,具备完成条件。

6.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1至2年,最长不超过3年。项目负责人本科毕业前,必须完成申报项目。

7.每个项目聘请1至2名指导教师,每个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不超过2项(包括在研项目)。

三、申报时间及评审安排

1.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4月20日,申请人进行项目前期论证准备工作,并下载填写《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3,A4纸正反面打印),填好后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

2.4月29日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组”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以学生答辩方式进行初评,有序推荐参评校级项目。

3.4月30日前,学院将推荐参评校级项目的《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以及《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4),报送教务处实习与实验教学科(行政楼311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liudongyu@jlu.edu.cn

4.5月6日至5月10日,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进行立项评审。

各学院“创新创业计划工作组”,要认真宣传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努力营造创新创业教育氛围,广泛开展自主学习、自主实践与自主创新活动,并积极组织学生开展项目论证、创造实验条件、配备指导教师、立项申报与初审等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升大学生的创新能力。


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

二○一三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