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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经济学院博士、硕士答辩相关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29      点击数量:

关于经济学院博士、硕士答辩相关要求的通知

发表于: 2013-03-29 10:31 点击:1676

经济学院今年拟答辩博士、硕士研究生:

一、请今年拟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务必于4月7日前到研办提交以下材料,逾期取消答辩资格:

1.博士学位论文平装7本,《吉林大学申请博士学位论文自我评价表》一式七份(附件一);

2.导师签署的论文送审意见书一份(附件二);

3.两篇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二、抽中“校盲”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名单见),务必于4月9日前到研办上交以下材料,逾期取消答辩资格:

1.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论文2本,评审费300元/本。

2.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1本,评审费150元/本。

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