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建立基层工会组织的几点意见》《吉林大学关于建立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和《吉林大学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二十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筹备工作方案》要求,学院决定召开吉林大学经济学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三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开展经济学院工会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任期届满换届及选举参加学校“双代会”代表候选人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经济学院“双代会”筹备工作
1.成立经济学院工会暨教代会筹备工作组
组长:聂宏凯丁一兵
副组长:邱立民 邵琳
成员:赵新宇吴波廖红伟潘国刚
注:筹备组成员由学院党委、工会及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委员组成。
职责:
确定代表团组成形式,组织各部门选举代表;进行代表资格审核、代表培训,学校工会备案;酝酿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工会委员会委员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建议名单;征集提案,准备教代会文件;组织召开换届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并向学校教育工会提交选举结果,工作报告等相关材料。
2.根据学校文件相关规定,经济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采取两会合一的方式举行。
3.确定代表团组成形式,按照系、行政教辅、中心等单位系列设置6个代表团,分别是:
经济学系代表团、国际经济与贸易系代表团、金融系代表团、财政系代表团、行政教辅代表团、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代表团。
各代表团按教职工人数的45%比例推选代表。
4.当选代表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有较强的全局观念,关心学校改革与发展,能在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中起表率作用;
(3)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公正公道;
(4)有较强的群众观念,能密切联系群众,如实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正当要求和意见,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5)掌握一定的业务与管理知识,愿意参加单位的民主管理活动;
(6)与学校(院)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教职工。
5.经各党支部组织本部门教职工选举产生新一届“双代会”代表:
第一组经济学系代表团(9人)
团长:赵新宇
联络员:武赫
成员:马春文 王婷 刘佳丽 孙哲
高文博 蔡壮 魏益华
第二组国际经济与贸易系代表团(9人)
团长:孙黎
联络员:徐宁
成员:丁一兵 王达 王冠楠 史本叶
刘紫薇 张虎 范硕
第三组金融系代表团:(9人)
团长:周佰成
联络员:周渤
成员:于乃书 王倩 王皓 冯永琦
孙少岩 花秋玲 张思佳
第四组财政系代表团:(5人)
团长:邵学峰
联络员:胡继立
成员:刘朝阳 许梦博 宋洋
第五组行政教辅代表团:(11人)
团长:吴波
联络员:潘国刚
成员:于洋 王晏如 田仲金 邵琳
邱立民 赵勇 赵鸿宇 聂宏凯
焦国伟
第六组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代表团(6人)
团长:廖红伟
联络员:王亚卓
成员:王文成何山张东明范立东
二、会议议程
1.听取并审议《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工作报告》。
2.听取并审议《吉林大学经济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暨第二届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吉林大学第二届工会财务工作报告》。
3.选举经济学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委员、经济学院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经济学院第三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4.选举经济学院出席“吉林大学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十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
5.通过《关于<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章程
(修订稿)>的决议》。
6.学院党委书记讲话。
三、会议时间地点安排
代表大会定于2023年3月28日星期二下午13:30在东荣大厦八楼A0804经济学院会议室举行。
四、各代表团组织当选代表按规定时间参加会议。
五、联系人:邱立民、潘国刚。
吉林大学经济学院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