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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在经济学院本科生中评选2021年度吉林大学秀珍爱心传递奖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1      点击数量:

为支持吉林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帮助学生培养爱心和社会责任心,回馈社会、造福社会,我校校友Arthur Liu和Lisa Liu夫妇出资设立吉林大学经济学院“秀珍爱心传递奖助学金”,该奖助学金以出资夫妇的母亲吕秀珍女士命名。2020年度“秀珍爱心传递”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在开始,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及金额

在经济学院全日制在读本科生中评选3名学生,每人每学期资助4000-5000元,到本科毕业为止。具体发放标准:

第一年上半学期每人4000元,下半学期每人4200元;

第二年上半学期每人4400元,下半学期每人4600元;

第三年上半学期每人4800元,下半学期每人5000元。

二、申请条件

1.经济学院大一、大二年、大三级全日制本科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家庭贫困,是学校认定的经济关注对象,无力支付大学期间全部或部分学习和生活费用;

3.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无违纪行为;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积极主动参加学校及学院的各项活动,能主动为集体、为同学服务。

三、评审程序

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将《吉林大学秀珍爱心传递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奖助学金申请书(手写)、贫困证明复印件(或由学院盖章证明)、成绩单原件于12月2日14:00前上报至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tianzhongjin@163.com。

2.材料初审。学院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初审材料报基金评审委员会;

3.评审确认。基金评选委员会确定最终获资助人员名单;

4.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四、受资助同学的义务

1.受助学子须在在校就学期间积极参与、开展社会服务项目活动。

2.受助学子需签署书面承诺,毕业后通过不限于助学等方式,将本基金的宗旨传递发扬出去。

3.获资助的同学,需要亲笔签署确认已收到奖助学金的收据,每人每学年需要撰写一份个人情况汇报(包括个人状况、学习报告和参与社会服务的情况),由评选委员会在每年结束后一个月内转交捐资人Arthur Liu & Lisa Liu夫妇,或其指定的负责人。

4.受助学生在受助后10-30年之间,进行10次类似的爱心传递捐赠(金额不限),其中一次捐赠需要注入到“秀珍爱心传递奖助学金”。


吉林大学经济学院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