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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经济学院科级干部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09      点击数量:

按照学校科级干部调整工作安排,根据《吉林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现就经济学院科级干部调整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党委办公室主任

行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教学办公室主任

科研办公室主任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合作办学办公室主任

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院团委书记

正科级秘书(负责师资及人事,正科长级)

中日经济共同研究中心行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二、任职条件

担任科级干部人员,应具备《吉林大学经济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调整工作方案》(附件1)中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任职资格

(一)聘任科级职务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

1.聘任科级职务原则上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聘任正科级职务的,应在副科级或八级职员岗位工作满2年,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在科员或九级职员岗位工作满1年,或在七级及以上职员岗位工作。

3.聘任副科级职务的,应在科员或九级职员岗位工作满3年,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在科员或九级职员岗位工作满1年,或在八级及以上职员岗位工作。

4.确因工作需要,聘任专业技术人员到科级岗位上工作,聘任正科级职务的,应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并在副科级岗位工作满2年,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在专业技术系列岗位工作满1年。聘任副科级职务的,应在相应专业技术系列岗位工作满3年,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在相应专业技术系列岗位工作满1年。具有相应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5.应聘科级职务的,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应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6.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聘任党务系列科级职务的,应为中共党员。

8.具备岗位所在单位要求的其他任职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任科级职务: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有跑官、拉票等非组织行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聘任的;

5.他原因不宜聘任的。

四、工作程序

1.符合岗位条件资格人员按岗位类别报名,每人最多可申报2个岗位类别的志愿。

2.报名时间为2021109日(星期六)13:00至10月13日(星期三)16:30

3.符合岗位条件资格人员填写《科级岗位自荐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签字确认后交于联系人,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五、纪律要求

1.相关人员要增强全局意识和大局观念,强化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科级干部调整的有关纪律要求。对违反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自荐人员任用资格,对自荐人员和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科级干部调整工作开展后,有关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工作制度,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联 系 人:赵

电 话:13756550065

 箱:jxzy@jlu.edu.cn

附件1.《吉林大学经济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调整工作方案》

附件2.《科级岗位自荐报名表》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