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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八批拔尖创新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3      点击数量: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八批拔尖创新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字[2021]143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吉林省第八批拔尖创新人才推荐选拔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吉林省第八批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推荐工作小组和选拔推荐专家评审组。

(一)选拔推荐工作小组

学校选拔推荐工作小组组长由主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选拔推荐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处,负责选拔推荐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
   
(二)选拔推荐专家评审组
   
学校和各中层单位分别成立专家评审组。

学校专家评审组原则上由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学位委员会代表组成。负责对各中层单位的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向学校提出推荐人选建议名单。
   
中层单位专家评审组组长由中层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原则上由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学位委员会部分成员组成,负责对本单位申报人选进行评审推荐;不能按上述要求组成专家评审组的中层单位,可视实际情况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负责对本单位申报人选进行评审推荐。
 
二、推荐选拔范围及原则

(一)推荐选拔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专业技术水平较高、业绩贡献突出且具有一定培养价值和发展潜力的人员。根据省人社厅要求,白求恩第一临床医学院、白求恩第二临床医学院、白求恩第三临床医学院直接面向省人社厅申报。

(二)推荐选拔原则

1.坚持分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

三、推荐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创新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第一层次人选年龄应在57周岁以下(1964731日以后出生)、第二层次人选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1731日以后出生)、第三层次人选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6731日以后出生)。

  3.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进取精神,在各自领域能够发挥学术技术带头和领军或青年骨干作用,主要以近五年(20168月至今)取得的重要科研成果或突出业绩为主,兼顾长期重大业绩或贡献。

 4. 按照省人社厅要求,推荐人选原则上应按照从第三层次、第二层次、第一层次的顺序逐层申报,各层次间不得兼报。获得过省拔尖创新人才相应层次的人员只可按高于原层次申报。

5.已入选第六批或第七批拔尖人才的人员,继续申报上一层次的,其有效业绩成果应为评定原层次拔尖人才后取得的。

(二)申报层次及业绩条件要求

1.第一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条件

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际或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2)潜心基础研究,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3)具有承担国家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4)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国家级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重大贡献,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5)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理论依据。

2. 第二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条件

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基础科学理论研究领域,学术造诣高深,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较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或省内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或省内领先水平;

2)在工程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

3)长期工作在我省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

4)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6)在经济社会科学领域,研究成果对我国或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发挥重要作用;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扎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或全省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3. 第三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条件

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基础科学理论研究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或参与重大科研任务、高层次创新团队及省级以上创新基地和重点学科建设,研究方向属于吉林振兴发展重点领域,研究工作具有发展前景;

2)在工程技术领域,拥有创新性技术或科技成果,并具有较高应用价值,能够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或在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积极贡献;

3)在经济社会科学领域,参与重大课题任务、重点学科建设,研究成果有一定创新或较大影响,或在理论研究、新闻宣传、出版传媒、文化艺术等领域有公认代表性作品或成果。

四、选拔推荐限额

(一)吉林省人社厅本年度下达我校的各层次推荐限额为:

1.第一层次专业技术人才5人。

2.第二层次专业技术人才10人。

3.第三层次专业技术人才15人。

(二)根据省厅下达的推荐限额和申报条件要求,各中层单位可每一层次向学校推荐1名人选。

申报2020年长白山青年拔尖人才,经专家评委评审同意,但未列入长白山青年拔尖人才通过人选的,可按推荐程序,直接参评第三层次,不占推荐限额。符合此条件,我校可直接参评吉林省第八批拔尖创新人才第三层次人选名单详见附件1

五、选拔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按要求上报材料,所填报的业绩成果均应提供佐证材料,无佐证材料的业绩成果不得填报。

(二)中层单位审核

1.中层单位对申报人是否具备申报资格进行审核,严格把关申报人职业道德、师德师风、医德医风及思想政治表现,对存在以上问题的,在本次申报及推荐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

2.中层单位对申报人填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有效、完整、规范。

(三)中层单位推荐

各中层单位召开专家评审组评审会议,对申报人选进行评议;中层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根据专家评审组评议结果和相关文件精神综合评议确定推荐人选;各中层单位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和本单位推荐情况统一上报学校选拔推荐工作小组办公室。

(四)申报材料网上公示

学校对各中层单位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五)学校评审推荐

学校专家组进行评审,向学校提出推荐人选建议名单。

(六)推荐人选建议名单网上公示

推荐人选建议名单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确定并上报人选

学校研究确定人选并组织材料上报。

(八)申报系统填报

经省人社厅资格审查合格的推荐人选,在申报系统填报相关材料。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表格

1.各中层单位统一填写《吉林省第八批拔尖创新人才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2,以下简称《一览表》)。《一览表》用A3纸打印,加盖公章,一式1份,同时上报Excel电子文档(文件名:单位+一览表)。

2.申报人填写《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评选表》(附件3,以下简称《评选表》)。《评选表》用A4纸打印,中层单位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名,加盖公章,一式1份,将盖有公章的《评选表》原件扫描(彩色扫描,分辨率150DPI)生成清晰的PDF格式电子文档并上报,供学校公示使用(文件名:单位+姓名+评选表)。

学校评审后同意推荐的人选按照要求需登录网上申报系统进行信息填报,上报省人社厅的《评选表》将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证明材料册

1.提交证明材料册2份(材料册封面式样见附件4),不得超过20个页码(A4纸打印或复印,可双面,正式版需胶印封装)。材料册需扫描(彩色扫描,分辨率150DPI)生成清晰的PDF格式电子文档并上报(文件名:单位+姓名+材料册)。

2.材料册要求。首页务必标清目录及页码,具体内容包括:推荐人选的身份证、职称证、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方向代表性的期刊论文或国际会议论文首页、著作关键页,其中论文需提供相关收录证明;科研及人才奖励证书复印件;反映项目或课题的名称、来源、经费、本人角色的任务书、合同的关键页;国际科研组织、重要学术期刊等学术团体任职及重要学术会议大会报告等证明材料;授权专利、成果开发、转化和应用推广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与学术技术水平及业绩贡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材料的顺序与《评选表》中填写顺序保持一致)。

3.由中层单位负责材料册的真实性审核,确保复印件材料与原件材料的一致性,每页均须加盖审核人名章,材料册封皮加盖中层单位公章。

4.申报人的所有材料均须放置在标准的档案袋中,并在档案袋封皮粘贴《推荐人选申报情况》(式样见附件5)。

(三)承诺告知书

通过学校评审的推荐人选按要求填写《承诺告知书》一份(详见附件6),在推荐人选公示后2日内报送至学校选拔推荐工作小组办公室。

七、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2021910日(星期五)下午400前将推荐人选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学校选拔推荐工作小组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八、相关要求

(一)为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条件认真进行推荐,确保推荐选拔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申报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对填报的获奖论文和项目等成果必须有相关证明材料。各单位对本单位申报人员提交的获奖、论文和项目等成果材料应严格审查,认真核对原件,对弄虚作假、虚报业绩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推荐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学校选拔推荐工作小组办公室(鼎新楼A641室)。

联系电话:85167425

联 系 人:郭广建  付娜

电子邮箱:tso2@jlu.edu.cn

 

附件:

1. 直接参评吉林省第八批拔尖创新人才第三层次人选名单

2. 吉林省第八批拔尖创新人才申报情况一览表

3. 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评选表

4. 证明材料册封面式样(省厅提供)

5.《推荐人选申报情况》式样

6.承诺告知书

 

人力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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