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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就业数据统计工作监督举报方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0      点击数量:

全院师生:

根据教育部、吉林省教育厅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就业管理和就业数据统计工作,再次重申教育部“四不准”制度:即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约假协议;不准将顶岗实习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为完善我院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监督举报机制,特此向全院广大师生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请广大师生员工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规违法情况,请立即向学院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431-85168306

邮箱:jingji@jlu.edu.cn


吉林大学经济学院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