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研究生 · 正文

研究生

[转发]关于评选2022年度吉林大学——中国一汽 “红旗”奖学金(研究生)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8/15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校地、校企共建,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经吉林大学与中国一汽集团协商,设立吉林大学——中国一汽“红旗”奖学金。现将2022年度吉林大学——中国一汽“红旗”奖学金(研究生)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2020级、2021级研究生。

二、奖励人数及奖金额度

1.“红旗”一等奖学金:1人,一次性奖励每人10万元人民币;

2.“红旗”二等奖学金:5人,一次性奖励每人5万元人民币;

3.“红旗”三等奖学金:15人,一次性奖励每人1万元人民币。

三、评选条件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立志扎根人民,奉献国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敢于担当、不懈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尊敬师长,身心健康,热爱集体,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

5.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激励和带动身边同学敦品励学、奋发向上、顽强拼搏;

6.2022学年度未曾获得其它社会奖学金;

7.当前学历阶段已用于参评并获得社会奖学金的科研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8.参选人员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还必须在以下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1)热爱科学研究工作,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当前学历阶段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在五个价值(科学价值、技术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突出。

2)在热心公益、服务社会等方面事迹突出。

3)自强自立,拼搏进取,在励志成才方面事迹突出,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

4)当前学历阶段曾获得国家级荣誉。

四、推荐人数

原则上每个培养单位可向学校推荐1位候选人参加奖学金评选。

五、评选程序

1. 8月14日,在校园网上发布评选工作通知;

2. 8月15日至8月22日,研究生个人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培养单位组织初评,并将初评结果在本单位内部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向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推荐;

3. 8月23日后,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答辩评审会,投票表决出拟获奖人选;

4.评选结果在校内办公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5.评选结果提交学校及设奖单位最终审议。

六、申报材料

被推荐候选人应认真填报并提交下述材料:

1.纸质版:(1)《吉林大学“红旗”奖学金(研究生)申报表》;(2)《单位说明》:培养单位对高质量学术论文或发明专利认定的说明;(3)《佐证材料》:申报人最具代表性优秀研究成果证明(不多于3项)、获奖证书等材料汇总。

2. 电子版:(1)《吉林大学“红旗”奖学金(研究生)申报表》PDF版本;(2)《单位说明》PDF版本;(3)《佐证材料》PDF版本。压缩材料包命名为:“培养单位全称+候选人姓名+红旗奖学金”。

请各单位于2022年08月22日(周一)下班前将被推荐候选人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鼎新楼A443),电子版发至zhouxy@jlu.edu.cn。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周翔宇    电话:0431-85167605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08月14日

申报的同学,请于本周三(17日)上午9点前,将评选材料电子版发送到fengshu@jlu.edu.cn。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Copyright © 2017 版权所有吉林大学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