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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9/11/18 点击量:
关于开展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2019年11月15日 15:30   研究生院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改革创新,全面落实博士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准确了解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情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19173)要求,学校现决定开展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集范围

201891日至今名下具有本校学籍记录博士生的博士生导师。

二、时间要求

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于20191130前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并上交信息采集表。

三、相关要求

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按时完成此项工作。本次信息采集表分为表1和表2两部分,表1为必填项,表2为选填项。

 

学位办联系人:苏明      联系电话:85166261

招生办联系人:李鸣欣    联系电话:85166890



                           学位办公室 招生办公室

                             2019115



相关图片:


附件: 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docx
全国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清单(含统计代码).xls
博士生导师采集数据模板.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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