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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相关项目的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2/10/10 点击量: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历年国家社科基金等哲学社会科学相关项目申报要求及安排,为帮助我校教师明确申报方向、充实论证内容,有更多的撰写和修改时间,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结合我校2023年项目申报工作计划,现开展202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相关项目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申请人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申报。

二、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2年10月10日—11月15日

1.各单位动员和酝酿。哲学社会科学各单位须积极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科研秘书统计拟申报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师名单、题目,同时按照社会科学研究院要求安排学院具体申报与学术委员会评审事宜,并将申报计划、时间安排、评审方式等报送社会科学研究院。

2.分学科组织申报指导会。相近学科自行组合,围绕项目研究方式的自身特点,立足于项目选题、申报质量提升等内容邀请专家进行申报指导与交流,专家名单报送社会科学研究院审批。原则上每个单位必须组织召开申报指导会。

3.社会科学研究院组织召开系列申报交流会。

(二)申报论证阶段:2022年11月16日—12月31日

申请人撰写申报材料,并将申报书初稿提交至所在单位。各单位组织学术委员会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预审,围绕申报项目的选题和论证开展深入细致的研讨与交流,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杜绝重复性选题。

(三)完善上报阶段:2023年1月-2月(暂定)

申请人根据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申报公告中具体要求和选题指南、专家预审意见对申报书进行调整、修改和完善。

各单位科研秘书按照学校正式申报通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汇总上报。

三、工作重点

1.承担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教师原则上必须申报。

2.重点关注近两年申报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但未立项的项目,敦促其进一步完善项目论证、认真修改后再申报。

3.动员已立项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省部级项目负责人继续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充分利用现有项目研究基础,将地域性、部门性选题放大至全国范围进行再设计、再论证和再充实。

4.支持和引导重点项目申报,强化青年项目申报。全力动员和支持35周岁以下的教师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45周岁以下的教师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

5.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2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相关项目申报工作,做好宣传动员,精心策划,对于三年以上的年度项目进行重点提醒和督促,按照时间节点认真落实各阶段的申报任务,确保各环节要求落实到位。

四、其他事项

1.各类项目申报书暂时使用2022年版本(附件),待正式通知下发后,以发布的正式申报材料为准。

2.提交正式申报材料的时间及要求等以学校正式申报通知为准。

联系人:彭晶

联系电话:85155451

电子邮箱:pengjing@jlu.edu.cn

附件:2022年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相关项目申请书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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