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第二批):
公示期:5月18日-5月21日,如有异议,请考生于公示期之内持本人身份证到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申请复议。请所有拟录取考生按要求将以下材料交至吉林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东荣大厦815室),政审考察和调档材料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具体办法详见。
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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