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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经济学院200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来源: 发布日期:2006/03/19 点击量:

经济学院200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发表于: 2006-03-19 00:00 点击:3662

经济学院200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经济学院按照校发[2006]33号文件精神,制定如下复试细则。

一、复试组织工作及程序

1、按招生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11个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人组成。

2、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要采取回避制度。

3、复试教师不得给予考生辅导或提供任何与复试有关的背景资料。

二、复试形式

采取口笔兼试形式。

三、复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课、外语听力、外语口语和综合面试等4个方面,其中:

1、专业课复试按照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科目以笔试、闭卷的方式进行。专业课笔试科目(2门)满分为50分。

2、 为保证外语听力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外语听力考试委托外语教学中心出题,学院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20分钟,每道测试题1分,共15道题,满分为15分。

3、外语口试测试主要考核考生会话的准确性、连贯性和总体性等,内容包括即兴叙述或描述,主考教师自由提问等。外语口试满分为10分。

4、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应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综合面试满分为25分。

四、加试内容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除按上述要求考核外,必须加试2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按招生目录确定的科目执行,采取笔试、闭卷形式,每门课满分为100分,合计200分。

对跨学科报考的学生,除按上述要求考核外,必须加试2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按招生目录确定的科目执行,采取笔试、闭卷形式,每门课满分为50分,合计100分。

五、考试时间、地点安排。

1、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科目:

经济思想史:考试时间为3月22日 上午8:30—11:30

国际经济学:考试时间为3月22日 下午1:30—4:30

考试地点:东荣大厦一楼多媒体教室(A0104)

2、跨学科考生加试科目:

国际经济学、经济思想史

考试时间为3月22日 上午8:30—11:30

考试地点:东荣大厦一楼多媒体教室(A0104)

3、外语听力考试:

英语听力考试时间为3月23日 下午1:30—1:50

考试地点:经济信息学院教学楼E区501、503、505语音教室

俄语听力考试时间为3月23日 下午1:00—1:20

考试地点:东荣大厦A0802(经济学系办公室)

4、专业课笔试,闭卷

考试时间为3月23日 下午2:00—3:30

考试地点:经济信息学院教学楼E区501、503、505语音教室

5、综合面试、外语口语测试

考试时间为3月24日—3月26日,具体安排见吉林大学经济学院网页。

考试地点:东荣大厦8楼 经济学院各系办公室

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免推生不参加复试,但必须参加面试。

六、总成绩评定标准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即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总成绩。有序排队,依次录取。

七、考试纪律

为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以及严肃性,如发现考生在复试中有违纪现象,将取消录取资格。

经济学院

2006.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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