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新聘人员聘用管理办法》《吉林大学新聘教师聘用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关于下达2021年人员补充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经济学院实际工作需要,我院2021年拟公开招聘讲师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理论经济学学科专业讲师2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身心健康,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
3.具有相对较强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能力和较好的发展潜力,具备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
4.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并具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或企业管理专业背景,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5.应聘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对于取得标志性业绩成果或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发展亟需的专门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但最多不超过5岁(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应聘人须满足以下成果要求:以第一作者身份在D类及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篇及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C类学术刊物上)或与之相当的科研成果。
三、聘用管理方式
1.吉林大学新聘教师实行岗位聘用制,依据聘用岗位兑现相关待遇,确定聘用方式。新聘讲师岗位教师由学校聘用,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一个固定聘期一般为3年。
2.新聘讲师岗位教师首聘期内取得的业绩成果达到我院教师评聘教学与科研并重型副教授职务的基本业绩条件,且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学校可以继续聘用,签订第二个固定期限聘用合同。首聘期或第二聘期内晋升为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学校可于晋升后的下一聘期起长期聘用;第二聘期结束,未晋升为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学校不再继续聘用。
四、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包括应聘者基本信息、学习和工作经历、获奖情况、外语水平、参加教学和科研情况;
2.发表的论文全文、检索页(或提供证明材料);
3.相关证明: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符合上述报名资格与条件并志愿申报的应聘人员,请于2021年9月9日前持应聘材料到经济学院报名,或将应聘材料PDF版本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及简历命名为“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姓名”,考核的具体事宜将在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
六、纪律与监督
1.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吉林大学关于进一步强化工作回避制度建设的意见》等要求,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2.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和提供相关材料,如发现填报内容不属实、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将终止其应聘程序或解除聘用。拟聘人员如在规定的报到入职日期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则不能聘用。
3.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究具体责任人责任,并取消聘用人员应聘资格。
七、应聘人防疫须知
应聘人应严格执行长春市政府和吉林大学的各项防疫规定。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166258
电子邮箱:shensi@jlu.edu.cn
办公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东荣大厦807室
经济学院
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