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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经济学院2017年下半年博士研究生答辩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8-01-04      点击数量:
拟参加2017年下半年答辩的博士生(含留学生):
目前已开通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答辩管理系统,请拟答辩博士研究生认真阅读本通知,高度关注各个环节的时间要求,按时校对、录入各项信息,提交相关材料。系统在各环节审核过程中将自动取消“未录入”或“不合格”博士生的答辩信息,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现实行学位论文终身公示制度,一旦发现抄袭等学术不端情况可在任何时点取消学位,收回毕业证、学位证,导师并负有连带责任。请同学们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准则,对自己负责,对导师和学院的声誉负责。
请经常登陆经济学院网站(jjxy.jlu.edu.cn)查看相关通知,一切工作安排以网站通知为准,学院不再另行通知。
  请拟答辩博士首先致电研办(0431-85167027)进行电话报名登记并确认学分修满成绩合格,通过审核后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gim.jlu.edu.cn),用户名:学号,密码:(密码忘记可致电研办查询) ,熟悉界面左上角的[学生基本信息]、[研究生培养]、[研究生管理]、[毕业答辩]中的各项信息后,进入以下工作:
一、提交答辩申请及学位论文(9月22日前完成):
*研究生答辩为自主申请制,拟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务必在9月22日前核对本人的基本信息并提出答辩申请,否则系统将自动关闭,未提交者则视为放弃本次答辩。
   1.更新常用联系方式。[学生基本信息]→修改联系电话。
   2.核对成绩。[研究生培养]→选课成绩查询。如有不及格科目,则无法申请答辩。
   录入开题报告、文献阅读、博导专题讲座。[研究生培养] →研究生中期考核录入→考核内容录入→开题报告、阅读文献报告录入(录入至答辩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博导专题讲座录入。
3. 提交答辩申请。
*[毕业答辩] →[学生基本信息] →认真校对、录入相关信息→基本信息缺失或有误的研究生,请到研究生院主页左下角“下载专区”的“综合办公”中下载“研究生基本信息变动申请表”,填写并经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批后,交研究生综合处信息管理科进行修改和填加。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日、性别等信息必须准确无误。
*[毕业答辩] →博士答辩信息录入→科研成果信息录入→上传审查合格的“双盲版”论文→提交答辩申请。
4.学位论文审查。9月8日前将博士学位论文定稿版(须排版,word格式,论文命名格式:“导师-学号-姓名-题目”)电子版发至导师邮箱进行初审,导师审核通过后于9月13日前由导师邮箱发至研办邮箱: jjxy@jlu.edu.cn.(论文命名格式:“导师-学号-姓名-题目”)学院统一进行学位论文审查,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结果保密,将直接反馈给导师。
上传至系统的“双盲”评审论文电子版格式要求:
论文的装订格式见附件3,但在以下几个方面另有要求:

(1)封面和扉页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

(2)在文章任何部分,不得添加致谢等泄露作者或导师姓名的内容;

(3)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它科研成果中不得标出姓名,只标明是第几作者或第几参加人即可。

(4)《吉林大学申请博士学位论文自我评价表》(见附件8)与博士学位论文在同一个电子文档,且在首页。

未进行论文检索或复制比过高的研究生取消答辩资格。检测结果合格的,由导师在《检测结果报告单》第一页签署“同意送审”后交至研办,并于截止日期之前在研究生系统中上传审查合格的“双盲版”(隐去导师和本人姓名、学号)论文,完成提交答辩申请。(注:论文一旦上传,无法再修改,所以上传的论文务必为最终定稿论文)。

   5. 学费审查。务必提前交齐学费、住宿费等一切费用,有欠费情况则无法提交答辩申请,为避免耽误答辩申请,请到学校财务处窗口(鼎新楼)进行缴费,并保存好学费发票以备核查。
   6. 图像采集。提交(或确认)在新华社分社采集的学位证、毕业证等所需照片。未参加学校统一图像采集的,请及时联系当地新华社进行补采,并确保纸版照片在答辩前交至研办。注:为避免照片丢失,请勿将照片直接邮寄至研办。长春市新华社电话:0431-88463076。
二、答辩论文等材料的提交时间及审查要求:
根据学校要求,博士学位申请者须通过答辩系统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此电子版论文将由学校统一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双盲”评审方式进行论文评审工作(共评审3份)。
9月22日前在研究生系统中上传审查合格的“双盲版”定稿论文(注:论文一旦上传,无法再修改,所以上传的论文务必为最终定稿论文)。9月25日前将平装版论文(3本)、附“吉林大学申请博士学位论文自我评价表(隐姓名)3份(见附件)、科研成果原件及导师签署的《检测结果报告单》(第一页)交至研办。
* 提交的论文题目必须与网上提交答辩申请的题目一致。
* 科研成果:用稿通知无效,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封皮、目录、文章),成果原件待发放毕业证时一同返回。
    *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和装潢按照《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及装潢规范》(见附件)的要求执行。《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及装潢规范》和《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请详见附件通知。论文排版等相关事宜可咨询经信打印社,电话:13664430101 QQ:164362292。费用自理。
  三、领取论文送审结果及答辩准备工作(11月中旬)
1. 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毕业答辩] →论文摘要更新→录入中英文摘要
2. 领取专家评议书复印件,根据评议结果起草《专家意见综合》、《答辩报告书(草稿)》(到研办领取模板),必须经导师审定后交研办纸板文件及电子版各一份。
3. 登陆研究生系统,打印并填写毕业材料:
《学年总结》《政治思想鉴定》(基层组织鉴定栏由支部书记组织填写,盖党委、主管副书记章);《学位申请表》只打印封皮、第一页、第二页,A4纸打印一式两份。“个人简历”栏必须本人用黑色中性笔填写(从高中开始),“导师意见”栏由导师签字;以上表格日期填2017.11.20。
《毕业生登记表》A4纸反正面打印一份;导师意见栏由导师填写;基层组织鉴定栏,非定向由学院支部书记组织填写,定向委培生由用人单位基层党委填写,盖党委及书记章;学院意见栏由各专业负责人填写,盖学院、主管副院长章;以上表格日期均填2017.12.20。
四、论文答辩会时间:11月20日-12月8日
答辩会分组及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在学院网站发布。参加答辩的博士生最迟于答辩前一周将答辩论文送交答辩委员会专家。
答辩流程:
(一)答辩委员会组成:由五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务(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原则应为博士生导师)的专家组成。指导教师不能做答辩委员会成员,但可列席会议介绍情况。
(二)答辩程序
1.答辩期间必须着正装。答辩当天提前半小时到达各组答辩地点,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介绍答辩要求,安排答辩的具体顺序、程序。答辩会期间一切行动听从主席安排。
2.答辩人集体宣读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
3.答辩人陈述,重点介绍论文的选题意义和创新之处个人陈述。
4.委员提问,并记录专家提出的问题和修改意见。
5.答辩人答辩。
6.委员表决。
7.答辩后不得离开,待听取主席宣读答辩委员会决议后,方可离开。
五、答辩会结束后三日内须完成的工作安排
   1. A4 纸打印《学位审查一览表》和“论文中文摘要”22份,装订成册后交至研办。
   2. 精装论文5本、平装论文16本。精装本的原创性声明及数据库投稿声明中的签字必须导师及本人手写填入,平装本可以复印。论文扉页中,除授予学位日期外,其他项目及日期均应填写好。
   3. 图书馆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网址:
  应届博士毕业生在完成论文答辩后,请您在图书馆主页的右上角,点击进入“学位论文提交系统”,按要求填写论文的基本信息、参考文献,并提交论文全文电子版。学位论文网上提交成功的3个工作日后,在学位论文提交系统首页上点击“提交查询”,查询您的论文是否通过验证。若未通过验证,请在“提交查询”中查看原因并编辑修改,直到审核通过。
   4. 研究生系统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及电子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网址:
5. 打印“离校通知单”,到校医院、图书馆、宿舍管理科、经济学院资料室(匡亚明楼)处审查盖章。
六、学位评定分委会(经济学科)时间:12月12日前
七、毕业证、学位证及档案领取时间:12月30日
   1. 必须先到党委办公室(805室)处办理党组织关系迁移手续,方可领取毕业证等。
   2. 将“离校通知单”交给研办后,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及档案。原则须本人领取,如委托他人领取,必须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及本人在身份证复印件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由此造成遗失学院概不负责。
  八、如遇问题可咨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0431-85167027。电子邮箱: jjxy@jlu.edu.cn
 
                                  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8月29日


附件:研究生答辩相关要求及学位论文撰写、装帧规范http://jjxy.jlu.edu.cn/info/1400/893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