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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关于开展2026年度吉林大学宝钢优秀学生奖(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4      点击数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宝钢教育奖是由宝钢教育基金会设立,全国最具知名度的教育奖项之一。根据《2026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6〕2号)要求,现将2026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研究生)评审工作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二、奖励人数及奖金额度

奖励人数:3人,奖励标准:10000元/人。请各培养单位至多推荐1位候选人。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要求,将在3位获奖者中继续遴选1人参加全国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评选,特等奖获得者奖金增至20000元/人。

三、申报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在“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5.参选人员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在当前评奖学历阶段还必须在以下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1)热爱科学研究工作,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当前学历期间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在“五个价值”(科学价值、技术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突出;

2)在热心公益、服务社会等方面事迹突出;

3)自强自立,拼搏进取,在励志成才方面事迹突出,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

4)荣获国家级荣誉称号。

6.当前学历阶段已用于参评校级社会奖学金并获奖的有关材料不能重复使用。

7.本奖学金同一学历阶段不能重复获得。

四、评审流程

1.个人申报。研究生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单位审核。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在本单位内部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

3.审核评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上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等内容进行复核,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候选人及特等奖推荐人选。

4.学校公示。评选结果在校园网公示5天。公示未通过者,取消获奖资格。

五、材料报送及相关要求

请各培养单位于9月21日前组织本单位吉林大学宝钢优秀学生奖(研究生)候选人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https://yjs.jlu.edu.cn)-研工管理-奖学金管理-奖学金申请相关奖项申请栏进行申报。

1.《吉林大学宝钢优秀学生奖(研究生)申报表》(附件1)(需培养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PDF版,文件名:2026宝钢奖学金+培养单位全称+姓名。

2.《佐证材料》PDF版,文件名:2026宝钢奖学金-培养单位全称-姓名-佐证材料。

3.特等奖由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公示。

联系人:张皓

办公电话:0431-85167359

办公邮箱:zhangh916@jlu.edu.cn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9月11日

报名的同学,请于9月16日(星期三)上午11点前,将《申报表》纸质版交至东荣815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电子版《申报表》以及《佐证材料》发送至邮箱sunyuqing@jlu.edu.cn,逾期不报不得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