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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关于开展第七届、第八届吉林大学(力旺)精英学生奖(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4      点击数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广大研究生:

    按照《关于启动第七届、第八届吉林大学(力旺)基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吉林大学(力旺)捐赠资金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第七届(2022年度)、第八届(2023年度)吉林大学(力旺)精英学生奖(研究生)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第七届吉林大学(力旺)精英学生奖(研究生)的参评范围为2022年度在校接受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

    2.第八届吉林大学(力旺)精英学生奖(研究生)的参评范围为2023年度在校接受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选人数及奖励金额

    1.第七届吉林大学(力旺)精英学生奖(研究生)奖励博士研究生2人,奖励人民币6万元/人;硕士研究生2名,奖励人民币4万元/人。
    2.第八届吉林大学(力旺)精英学生奖(研究生)奖励博士研究生2人,奖励人民币6万元/人;硕士研究生2名,奖励人民币4万元/人。


    三、评选条件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志扎根人民,奉献国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敢于担当、不懈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尊敬师长,身心健康,热爱集体,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
    5.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激励和带动身边同学敦品励学、奋发向上、顽强拼搏。
    6.吉林大学(力旺)精英学生奖(研究生)参选人员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还必须在以下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1)热爱科学研究工作,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申报参评年度所在学历期间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在五个价值(科学价值、技术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突出;
    (2)在热心公益、服务社会等方面事迹突出;
    (3)自强自立,拼搏进取,在励志成才方面事迹突出,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各类国际和国内竞赛中成绩显著;
    (5)荣获国家级荣誉称号。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研究生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培养单位初评。各培养单位成立评选委员会,对申报研究生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在本单位内部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原则上,每个培养单位每届可分别推荐1名博士研究生、1名硕士研究生候选人参评。
    3.审核。评选工作办公室对各培养单位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
    4.评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在全校范围内成立吉林大学(力旺)精英学生奖(研究生)评选小组,组织答辩评审,评选出拟获奖人选。
    5.公示。评选结果在校内办公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其他

    1.各培养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做好评选工作的通知宣传、评选推荐,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2.候选人须如实、认真填写《吉林大学(力旺)精英学生奖(研究生)申报审批表》(见附件),并按照填写内容提供相关佐证材料(PDF格式)。表中填报科研学术成果、社会实践及个人获奖等情况应为申报参评年度所在学历期间、且在申报参评年度12月31日前取得的。候选人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于2024年3月15日16时前发至yjsgl@jlu.edu.cn。超过规定时间未上报材料的,视为放弃。
    3.吉林大学(力旺)精英学生奖(研究生)可以空缺。同一学历阶段,研究生不能重复获得吉林大学(力旺)精英学生奖(研究生)。


    联系人:周翔宇    

    联系电话:0431-85167605
    办公邮箱:zhouxy@jlu.edu.cn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3月1日

    报名的同学请于本周三(3月6日)下午4点前,将《审批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fengshu@jlu.edu.cn,纸质版送至东荣815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放弃,不得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