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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关于开展吉林大学研究生“青云计划”(第一期)学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0      点击数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广大研究生:

为全面深入落实校“引领工程”部署安排持续推进《吉林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实施方案》有效实施,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搭建研究生学习成长、交流分享、实践拓展优质平台,着力培养一批德才兼备、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家国情怀,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拟启动实施研究生“青云计划”,现就开展研究生“青云计划”(第一期)学员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

选拔范围

我校2022级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4.注重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在日常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

5.在上一学历阶段学业科研社会工作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

二、选拔数量和程序

(一)选拔数量

不超过20人。

(二)选拔程序

1.报名推荐。 研究生自荐与培养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遴选招募。

培养单位选拔推荐。可采取不同类别、形式新颖的选拔方式,从团队协作、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科研水平、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方面进行能力考察,选拔出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优秀,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突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的品学兼优研究生。每个培养单位按照考察结果,排序推荐1-2名研究生。如推荐2名研究生,其中至少1名应为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个人自荐。符合条件且有意愿报名的研究生,可通过自荐报名方式自行报名。

2.材料审核。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结合申报材料情况,综合学业表现、科研情况、综合素质、社会实践等方面确定进入面试考核环节人选。

3.综合面试。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会同学校相关部门对入围学员进行综合面试。面试围绕基本情况、个人优势、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进行陈述,并现场回答评委问题。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结合面试评分情况确定入选名单。

三、工作安排

每期“青云计划”实施周期为2-3年,根据实际情况,在每个实施周期内的寒暑假安排军营拓展、乡村振兴实践、国内发达地区考察、短期国(境)外学习考察、专业实践、学术交流等活动。

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按要求组织做好选拔推荐工作,引导和鼓励本单位品学兼优的研究生积极报名参与。

(二)严格选拔条件。各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和标准确立推荐人选,确保选拔推荐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三)按时报送材料。各培养单位及自荐研究生(自行报送报名材料)于3月28日(星期二)前将报名材料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包括:

1.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1份);

2.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

3.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包括推荐人上一学历阶段取得的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师生办事大厅3号窗口,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zz@jlu.edu.cn,培养单位推荐邮件命名为“青云推荐+培养单位名称”;研究生自荐材料邮件命名为“青云自荐+培养单位名称+学号+姓名”。


联系人:李烁

联系电话:85166341


附件1:《吉林大学研究生“青云计划”实施方案》(校研工字〔2022〕09号)

附件2:吉林大学研究生“青云计划”申请表

附件3:吉林大学研究生“青云计划”汇总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3月17日

有意向报名的同学24日(本周五)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研办,电子版材料发送至:fengshu@jl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