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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关于延长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5      点击数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鉴于我校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为保证本学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正常进行,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的论文能够准备充分,现将学位申请者提交论文、提出答辩申请及培养单位答辩资格审核的时间节点延后一周,具体时间安排调整如下:
    1.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人员应于3月25日前核对系统中本人的基本信息并提出答辩申请;
    2.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人员应于3月24日前完成预答辩并通过答辩系统提交电子版论文,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于3月24日前在答辩系统“博士双盲论文审核”部分,审核上传的电子版论文是否符合盲审格式;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于3月31日前对同意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的成果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并完成对博士、硕士研究生的答辩资格审查工作;
    4.抽审的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须于3月31日前通过答辩系统提交。各培养单位应在答辩系统内审查硕士学位申请者上传的硕士学位论文格式是否符合“双盲”评审要求。
    其他答辩相关工作的时间安排仍按照《关于2022年6月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


                                           学位办公室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