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工作 > 研究生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经济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19-04-08      点击数量:

经济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请见附件,公示期:4月8日-4月10日,如有异议,请考生于公示期之内持本人身份证到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申请复议。少数民族等专项计划录取工作后期由学校统一发布。

请所有拟录取考生按要求将以下材料交至吉林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东荣大厦815室),政审考察和调档材料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1、报考全日制非定向的往届考生应在5月6日前、应届考生应在7月3日前将本人人事档案及考生考察写实表(见附件)交至研办(东荣大厦815室)。《考生考察写实表》由考生档案所在基层单位填写。

  其中有工作经历的往届考生还应提供由所在工作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工资迁移证明》;无工作经历的往届考生提供由档案所在地开具的《人事档案托管证明》。

2、报考全日制非定向的应届考生(本院硕士同学除外),应于5月6日前提交学分修满、可按期毕业、无违法违纪行为的证明材料,由考生所在学院出具即可。

3、需要调档函的考生于4月15日前(工作日期间)到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东荣815室)领取调档函,或自行下载《调档函》(见附件)彩印使用。为确保档案接收安全,请尽量亲自携带档案到我办提交或选择EMS或顺丰快递邮寄,其他快递不予接收。

4、需要办理党组织关系调入和户口迁移的考生,待9月份入学后,学院统一进行办理党关系介绍信(吉林省内使用系统网转)抬头: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具体单位:中共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吉林省外转来的新生党员介绍信抬头:“中共吉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党关系介绍信有效期至2019年9月。 录取、入学等后续相关工作安排将在学院网站发布,请录取考生随时关注经济学院网站发布的有关通知,学院不再进行其他方式通知!

 

                                           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