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党政工作 > 行政工作 > 人事工作 > 正文

人事工作

经济学院正科级领导岗位组织调整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8-05-08      点击数量:



根据《吉林大学2018年管理系列定编设岗及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及《关于开展正科级领导岗位组织调整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开展经济学院正科级领导岗位组织调整相关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吉林大学2018年管理系列定编设岗及科级干部聘任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组建“经济学院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成员构成如下:

长:李 晓    陈

员:张 倩    赵     史本叶    丁一兵    倩   

二、岗位及应聘条件

(一)科级岗位设置

我单位共设置科级岗位10个,具体如下:

1. 党委办公室主任;

2. 行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3. 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4. 团委书记;

5.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6. 教学办公室主任;

7. 科研办公室主任;

8. 合作办学办公室主任;

9. 正科级秘书(正科长级),负责双学士学位、师资等教学工作;

10.中日经济共同研究中心行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二)基本条件

基本任职条件按照《吉林大学2018年管理系列定编设岗及科级干部聘任工作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三)特殊任职条件

岗位名称:中日经济共同研究中心行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任职条件:除符合《吉林大学2018年管理系列定编设岗及科级干部聘任工作方案》有关规定外,要求英语流利。同等条件下,具备日语交流能力者优先,具有国际交流工作经验背景者优先。

三、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调整范围

1.参加组织调整人员应为经济学院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享受正科级职务职责津贴)人员;

2.参加组织调整人员仅能申报本单位的正科级岗位。

(二)聘任条件

按照《吉林大学2018年管理系列定编设岗及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程序

1.公布岗位、个人申报(59-5月10

经济学院在学院内公布科级岗位,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享受正科级职务职责津贴)人员向本单位“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报名。每人最多可申报2个岗位(报名表见附件1,申报人员于510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qinchuan@jlu.edu.cn,纸质材料经本人签字后报送至学院秦川副院长处。

2.资格审查(59-5月10

经济学院“工作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包括年龄、任职年限、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情况等影响聘任的相关事项。

3.酝酿拟聘人选(514日)

经济学院“工作小组”根据申报人员在德、能、勤、绩、廉,任现职以来的工作表现及岗位适应性等方面的综合情况,根据工作需要采用集体讨论或成立“选聘小组”进行投票的方式,初步提出拟聘人选。

4.确定拟聘人选(514日)

经济学院党政联席会以票决方式确定拟聘人选。

投票采取无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时,党政联席会须有2/3以上(含2/3)成员到会。成员可以投同意票、不同意票或者弃权票,但不得另提名他人。同意票超过“工作小组”全体成员的1/2方为通过。正式投票一次有效,缺席成员不得委托他人投票,也不得补投票。

5.审批任命(514日)

经济学院将拟聘人选报学校“科级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并办理相关聘任手续。对聘任的科级干部,所在单位要进行任前谈话。谈话记录需存档备查。

四、纪律要求

在组织调整环节中,各工作人员要严明纪律,公平公正,高标准、高质量、扎实认真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得进行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要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员工、党员、各民主党派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保证干部群众在科级干部聘任工作上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对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学院在组织调整环节中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随时接受和反馈群众的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联系人:张倩

监督举报电话:0431-85168306

监督举报邮箱:zhangqian@jlu.edu.cn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东荣大厦A0817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秦川

联系电话:0431-85167055

联系邮箱:qinchuan@jlu.edu.cn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东荣大厦A0803


附件:《科级岗位自荐报名表》



吉林大学经济学院

20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