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学改革试验区试验班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要求,现将我院2025年度(2024-2025-2学期和2025-2026-1学期)试验班授课课时费,公示如下。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具实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映。
公示期:11月6日至10日(三个工作日)
联系人:赵容
联系电话:85166258
联系邮箱:zhao_rong@jlu.edu.cn
附件:经济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核定结果表(2025年度试验班)。
吉林大学经济学院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