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 > 在读本科 > 正文

在读本科

转发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4      点击数量:

各位同学、老师、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管理和督导工作,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吉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校教字〔2020〕11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成立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细则,建立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标准和各环节教学要求。
2.指导教师要加强对于本科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强化导师责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定期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指导与检查,原则上指导或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并做好记录。
3.学生应在毕业论文(设计)阶段培养自主学习和合作学习的能力,主动与指导教师开展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的交流研讨,鼓励依托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开放性创新实验的相关成果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和研究。
4.做好学生学术诚信教育和论文查重工作。各学院、指导教师要做好对毕业生的学术诚信教育,杜绝毕业论文(设计)可能出现的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提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并于答辩前完成学术不端系统检测工作。对于学术不端者,学校将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5.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面启用“吉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系统采取平台化、定制化设计,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制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对系统中的角色、流程和表单进行个性化设计,实现不同学院和专业的分类管理模式,全方面优化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提升管理效率和论文(设计)质量,保障师生把时间及精力充分投入到论文指导和写作中。
6.各学院(专业)可结合自身特点和专业认证相关要求,不断探索毕业论文(设计)创新管理新机制,明确和落实学生、指导教师、管理人员职责,加强全过程管理,使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管理水平更上一个新台阶。

二、工作安排
 1.2021年4月1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开题工作;
 2.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
 3.2021年5月24日-6月4日期间完成“中国知网”学术不端系统检测工作;
 4.2021年6月7日-6月15日期间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与成绩评定工作;
 5.2021年6月21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评优工作,并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6.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及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总结。
 以上时间安排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截止时间,各学院可根据专业要求及实际情况,在截止时间内自行调整工作时间安排。学校将组织教学督导专家根据各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进行过程督导检查。
 2021届高职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可参照本通知执行。其它未尽事宜,请各教学单位随时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 赵波
    联系电话: 0431-85167170   13944807775
    附件:吉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