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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本科

经济学院本科生实验教学和课程考核方案

发布时间:2020-07-13      点击数量:

经济学院按照《吉林大学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校发〔2020〕105号)《关于持续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校发〔2020〕155号)《吉林大学关于全面做好暑期及秋季开学学生返校工作的通知》(校办字〔2020〕6号)和《关于本科生暑期实习和秋季学期提前错峰返校教学安排的指导意见》(校教字〔2020〕44号)要求,制定《经济学院本科生实验教学和课程考核方案》。

一、目的任务和原则要求

1.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状态下,尽快恢复正常教学,弥补因疫情耽误的教学。

2.利用暑假和秋季学期提前错峰返校,进行春季学期课程考试、补上春季学期实验、组织2019级转专业考试等。

3.秋季学期提前错峰返校教学期间的防控工作,严格按照上述四个文件要求认真落实,确保满足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开展教学。

4.秋季学期提前错峰返校学生,根据其考试、实验任务轻重缓急,原则上低风险地区的2019级、2017级本科生提前2周返校;2018级本科生提前1周返校;没有考试、实验任务的本科生不提前返校、按正常时间开学;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返校时间待定。

6.返校考试的学生,由开课单位适当安排一次课程回头看式的知识要点串讲和辅导答疑,采用线下或线上形式。

7.春季学期课程考试和补实验课教学任务重的学院或专业,根据实际需要可在秋季学期第1-2周内酌情安排,秋季学期开新课可适当延后,做好教学计划微调,教学进度课内调整。

二、秋季学期错峰返校考试和补实验

1.返校时间和学生

(1)8月8日至9日返校,低风险地区的2019级、2017级、以及随上述年级参加重修考试的学生、参加2019级转专业考试的学生。

(2)8月15日至16日返校,低风险地区的我校2018级本科生和考试课、实验课未超过3门的2019级(不含参加转专业考试的学生)、2017级本科生,以及随上述年级参加重修考试的学生。

(3)无考试、无实验任务的本科生,按照正常开学时间返校,返校时间为8月22日至23日。

(4)中高风险地区学生根据疫情形势发展和风险等级调控情况及地方有关要求,另行决定秋季学期开学返校具体时间。

2.返校教学安排

(1)春季学期理论课程考试。

(2)8月16日,2019级转专业考试。

(3)补春季学期实验课教学及考试。

3.返校教学要求

(1)提前错峰返校学生名单由学院、白求恩医学部和教务处初审,学生工作部复审,医院管理处和校医院审定。

(2)学院全面加强对学生的相关防护知识培训。

(3)学院按照学院《课程考核总体方案》,做好返校考试课程的辅导答疑和考务安排工作。

三、工作安排

1.7月13日11:00前,学院根据教学实际,按照教学规律、《培养方案》和上述四个文件的相关要求,将经济学院本科生课程考核的具体方案报教务处。

2.对各批次返校的学生,学院按照学校防控要求提前14天,填报《吉林大学本专科生返校信息表》(附件2)。

3.8月10日至14日,以学院专业课的辅导答疑和考试工作为主。

4.8月16日,2019级转专业考试。

5.8月17日至8月23日,以公共课的辅导答疑和考试工作为主。

6.8月24日以后,学院在课程安排的基础上,错时安排补实验教学。

四、有关要求

1.学院高度重视本科生秋季学期提前错峰返校的教学安排工作,严格按照学校关于学生返校教学的防控规定和要求,在学校防控指挥和相关职能部门指导、协调下,落实教学组织单位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学生返校教学及教学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2.加强对学生的防控意识教育和防控常识培训,引导学生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加强学生返校后的防控管理,确保学生的健康和安全。

3.校内课堂教学和线下考试,严格按照学校防控要求学生佩戴口罩、间隔1米以上就坐、总人数不超过房间总座位数(核定人数)50%、最多不超100人的基本原则,理论课超过规定人数的教学班级可采用线上辅导答疑或拆班辅导答疑,以防因人员聚集引发疫情。

4.校外实习要签订疫情防控安全责任书,注意交通途中的安全防护;野外实习期间,严格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预防。

5.要加强学风、考风教育,规范课程考核,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

附件:《经济学院本科生课程考核具体方案》



经济学院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