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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直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6      点击数量:

校内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医保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直二级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相关事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校开展2018年度省直二级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筛查范围

我校已经参加省医保的在职和退休二级保健对象(正高职)。

二、筛查时间

2018515日至20181130日止。

三、筛查医院

本次筛查共有六家医院,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吉林大学口腔医院、吉林省人民医院、吉林省肿瘤医院和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请筛查对象在规定的筛查时间内,下载个人所选医院筛查手册,自行选择筛查时间和项目,提前3个工作日与所选医院电话预约筛查时间。下载方法详见附件一《2018年吉林省省直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服务手册》或登录吉林省医保局网站

http://www.jlyb.gov.cn/syb/zlxz/index.jhtml进行下载。

四、相关事宜说明

1、退休的二级保健对象由所在校区离退休办公室负责通知和下载所选医院筛查手册(在附件12018年省直参保单位二级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手册》中下载)。

2、因本次筛查工作医保局要求申报时间紧,医保办为了确保我校二级保健对象都能如期网上申报上定点医院,故按2017年所选的定点医院进行上报,请个人按去年筛查的医院电话预约筛查时间和项目。

3、离休的二级保健对象及2017年以后新评正高职称人员不参加此次筛查。 2016年聘任人员和近几年未参加过筛查的人员均已经上报至医大一院。具体查找个人筛查定点医院详见《2018年吉林大学筛查定点医院网上申报名单》(附件2)。

42017年度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享受筛查待遇人员,医保局为其安排一次补充筛查,补充筛查时间为2018514日至25日,并且要与2018年一同进行筛查,不得分开进行,逾期不补。

5、需要变更筛查医院的人员,在910日之前与医保办联系(书面提交或电话登记均可),以便于我们按医保局规定的特定时间进行变更,只能变更一次。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医院医保办公室。

联系人:史莉蓉 冯晓霓

联系电话:  85168789

附件1:《2018年省直参保单位二级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手册》

附件2:《2018年吉林大学筛查定点医院网上申报名单》

校医院

2018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