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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0届应届毕业生报销防控甲流期间“发热”医疗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07      点击数量:

关于2010届应届毕业生报销防控甲流期间“发热”医疗费的通知

发表于: 2010-04-07 16:34 点击:915

2010届应届毕业生:

为了解决2010届应届毕业生去年防控甲流期间“发热”医疗费用,学校研究决定于2010年4月12日——4月14日每天下午,为2010届应届毕业生报销防控甲流期间“发热”医疗费。请2010届应届毕业生持医疗证及相关票据到所在校区医院按公费医疗报销。

其他年级学生在防控甲流期间“发热”医疗费学校正在与市医保等部门协调沟通,具体报销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