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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组织毕业年级学生重修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23      点击数量:

转发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组织毕业年级学生重修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 2010-04-23 08:35 点击:767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精神,马克思主义学院承担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Ⅰ》、《形势与政策Ⅱ》等课程的重修考试将于2010年5月6日在前卫校区统一进行。本学期毕业班重考只安排这一次,学生只允许参加一次考试,未达到退学或降级条件的2010年应届毕业学生和往届结业学生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考试,其他年级的学生不得参加,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带学生证。请相关学院及时通知每个需要参加考试的学生,并与4月28日前将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及人数通知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办公室,联系电话:85151045,联系人:于老师。

考试安排如下:

课程名称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5月6日10:00—12:00 前卫校区经信教学楼F2阶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5月6日8:00—10:00 前卫校区经信教学楼F2阶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5月6日13:00—15:00 前卫校区经信教学楼F2阶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5月6日15:00—17:00 前卫校区经信教学楼F3阶

形势与政策Ⅰ 5月7日10:00—12:00 前卫校区经信教学楼F2阶

形势与政策Ⅱ 5月7日10:00—12:00 前卫校区经信教学楼F2阶

教务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