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字〔2010〕0060
各学院:
近一个月来,全国连续发生多起针对学生(幼儿)的恶性校园伤害案件,造成多人死亡、受伤的严重后果。为防范校园人身伤害事件的发生,进一步确保学生在校安全,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向全体学生通报近期发生的校园安全事件,同时要树立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加强自我保护,掌握自救方法。
2、进一步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学生因事外出必须提供包括请假事由、具体去向、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在内的书面申请,如有必要,应通知学生家长并征求意见。请假期满应按时返校并销假,对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应及时掌握有关详细情况。重点要做好毕业生校外实习的管理工作。
3、加强学生校外居住管理。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在校外居住。对经学校批准已在校外居住的学生,学院要准确掌握学生校外居住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及时了解他们的学习和生活状况。
4、强化学生党员及学生干部的纽带作用,充分调动党员及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关注学生舆论,掌握学生动态信息,对可能发生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5、化解矛盾问题。开展摸底、排查工作,提前掌握学生内存在的矛盾或安全隐患的问题,及时化解矛盾,杜绝危害学生安全事件的发生。
6、加强毕业生离校管理。毕业生临近离校,各学院要重点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加强管控,开展安全、法制教育,杜绝群体事件、酒后滋事等危害学生安全事件的发生。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好此项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为学生营造出一个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