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为2010届贷款毕业生中继续攻读学位同学办理展期手续的通知
发表于: 2010-06-15 11:29 点击:746
2010届贷款毕业生中继续攻读学位的同学:
经和中国银行新民大街支行协商,定于6月13日在各校区为贷款毕业生中继续攻读学位的同学办理展期手续。请办理展期手续的同学携带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中性笔。在建设街支行贷款继续攻读博士的同学直接到建设街支行办理。
没有办理展期协议的毕业生7月1日以后自动进入还款期。
2010届贷款毕业生中继续攻读学位的同学请将:展期协议书三份、身份复印件一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在6月17日前送到经济学院研办,同时自行填写电子版《2010届贷款毕业生信息汇总表》(见校内通知6月12号学生工作部发布的《关于为2010届贷款毕业生中继续攻读学位同学办理展期手续的通知》)发到jjxy@jlu.edu.cn。
经济学院研办
2010.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