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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11届贷款毕业研究生还款、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展期毕业信息录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27      点击数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统一部署,2011届贷款毕业生办理还款协议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展期工作已经开始,现就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请各培养单位组织贷款毕业生登陆系统,点击贷款学生毕业信息管理,按要求分别填写个人信息、家庭信息、贷款信息。

  2.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同学除填写以上信息外还需填写展期信息。

  3.因休学等原因贷款合同期限到2011年7月结束仍没有毕业的学生,本次应办理还款手续,办理地点为学生工作部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田家炳活动中心B座206)。

  4.“个人信息”中一卡通的号码应填写与一卡通关联的中国银行卡号码,无中国银行卡的学生必须填写在中国银行新民大街支行或前进大街支行办理的中国银行借记卡卡号。此账号作为学生毕业后用以还款账号,学院务必通知学生必须填写有效银行卡号,否则毕业后银行无法扣款将导致违约。

  5.各学院务必在5月30日16点前将毕业信息维护完毕,系统到时自动关闭。具体填写办法请参考贷款毕业生毕业信息录入操作说明(见附件)。

  6.签订还款协议与展期协议现场办公时间大约在6月7日到6月1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学院通知学生务必返校办理相关手续并提前准备身份证、中国银行卡复印件(身份证、银行卡正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办理展期还需提供通知书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

                                     研究生管理处

                                     201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