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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经济学院2013年单独考试、少数民族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13-04-11      点击数量:
按照吉林大学研究生院文件精神,制定如下复试工作办法:
1.按招生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人组成。
2.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要主动采取回避制度。
3.参加复试的教师不得给予考生辅导或提供任何与复试有关的资料。
4.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
二、所有推免生、考生必须参加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入学考试准考证(丢失者持本人身份证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补办)。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人凭军官证)及复印件一份(过期、临时证件无效)。
3.往届考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本人学生证及复印件各一份。
4.本科阶段委培定向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本科期间成绩单(应届毕业生需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毕业生由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6.考生在吉林大学网上下载《吉林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考登记表》,按要求如实填写,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7.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工作两或两年以上的考生,本科结业考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均作为同等学力考生看待。已获得国家承认大专毕业生的考生需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须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由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高教处或民族教育处盖章)及考生所在单位证明。
10. 体检:要求空腹,携带二寸照片1张,体检费35元。时间:4月15日-16日。地点:前卫南区校医院。
11.请各考生在资格审查现场校对上报教育部个人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复试形式采取口笔兼试形式。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和面试两个方面,共250分。其中:
按照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科目以闭卷的方式进行,时间为2个小时。专业课笔试科目两门,每门课50分,总分为100分。总分在60分以下取消录取资格。
(1)综合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素质50分,能力测试5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应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总分为50分。外语口试测试主要考核考生会话的准确性、连贯性和总体性等,内容包括即兴叙述或描述,主考教师自由提问等。每生面试时间20分钟(含外语口试时间)。 总分在90分以下者取消录取资格。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考试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排序,根据名额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公式为:
综合面试:4月15日 上午9:00 地点:东荣大厦A区8楼804室
5月公布录取名单,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为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及严肃性,如发现考生在复试中有违纪现象取消录取资格。
八、请拟录取考生经常浏览经济学院网站,所有信息均在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未按通知要求参加复试、调档及入学报到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