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送审等相关工作安排
发表于: 2014-04-03 22:55 点击:1119
一、学院将于4月9日对前期论文检测未通过者进行最后一次检测,不合格者取消答辩资格。
二、请拟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务必于4月10日前到研办提交以下材料,逾期取消答辩资格:
1.博士学位论文平装7本,《吉林大学申请博士学位论文自我评价表》一式七份(附件一);
2.导师签署的论文送审意见书一份(附件二);
3.两篇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抽中“校盲”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名单见),务必于4月10日前到研办上交校盲版本论文(博士2本、硕士1本),逾期取消答辩资格。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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