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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十二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22      点击数量:

校内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按照《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19年度)》工作安排(附件1)现就第十二批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截至201938日,在站时间满4个月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均可申请(已获得过特别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和校企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除外)。

2.申请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3.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人员不可申请。

4.入选各类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可由学校出具证明后申请。

5.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6.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获得“吉林大学优秀博士后奖”;我校引进的优秀留学人才;我校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二、资助标准

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申请人于即日起至201938日登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http://jj.chinapostdoctor.org.cn/V1/Manage/LoginNew.aspx)下载申报软件,线下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站中)》(以下简称《申请书》),并在线上传提交。

2. 申请人若对已提交的申报数据有修改需求,请于201936日电话联系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二)材料准备

1.系统在线生成打印纸质《申请书》2份,《申请书》校验码与系统一致为有效,并准备《申请书》PDF电子版,文件名称编辑为“姓名+流动站所在单位+申报二级学科”。

2.准备“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以下简称“成果材料”),一式2份,具体要求如下:

1)成果材料为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专著提供目录及摘要复印件;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2)成果材料须以《申请书》封面作为封面,目录页见附件2

3)成果材料须交合作导师及博士后所在中层单位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按顺序将《申请书》和成果材料装订成册,准备2册。

(三)材料报送

1.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提交后将上述纸质材料(《申请书》和成果材料装订本2册)于37日和38日两天集中报送至博士后工作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2.申请人将《申请书》PDF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ostdoc@jlu.edu.cn

四、注意事项

1.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采取专家通讯评议和会议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根据获资助博士后的经验分享,若合作导师与同行专家能对《申请书》的撰写进行指导,将有效提高申报成功率。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按申请人填报的二级学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分组评议,申请人在《申请书》封面填写投送学科时,二级学科须与申报项目所属学科保持一致。

3.成果材料不可在网上传输。

4.申请人不得在《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资助资格。

5.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于20196月上旬对资助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间申请人可登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查阅专家评审结果。

6.基金评审工作安排、评审指标及经费使用等详情可自行查阅《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19年度)》。

 

 联 系 人:李雪涛  申 川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A625

办公电话:0431-85151333

电子邮箱:postdoc@jlu.edu.cn

 

附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

2019121

  • 附件【2019年度指南.pdf】已下载
  • 附件【材料目录.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