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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快讯

清华大学段茂盛教授应邀来我院作学术报告

发布时间:2018-05-28      点击数量:

    2018526日下午,清华大学中国碳市场研究中心主任、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博士生导师段茂盛教授来我院作学术报告,报告题目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中的关键问题》。段教授曾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参与国际气候谈判,也曾参与中国碳市场的制度设计工作,在学术和实践层面有着丰富的成果和经验。报告由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王倩教授主持,来自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的多名研究生参加了此次学术报告会。

段教授的报告主要分为三个部分:我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安排、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基本要素、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管理架构。

首先,段教授以国家政策为切入点,讲解了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安排。党中央、国务院先后颁布一系列文件,明确要求建立我国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2011年确定成立七个碳试点市场,为全国碳排放体系探索路径。自2014年以来,国家陆续颁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等重要文件,201712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标志着全国碳市场的启动成立。

其次,段教授从覆盖范围、总量目标、配额分配、MRV(监督、报告与核查)、违约机制、支持工具、主管机构、调控机制和法律保障九个方面详细介绍了我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基本要素。段教授提出,在覆盖范围和总量设定时,国家的总体原则是既保证实现减排目标,又不影响经济发展。在具体配额分配时,以免费分配为主、有偿分配为辅,国务院主导、地方从紧灵活,采用祖父法、基准法与拍卖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考虑先期减排行动、新进入者、企业关停并转以及碳泄露等复杂状况,力争兼顾分配的公平与效率。段教授还提到了在具体制度设计中的实际困境,需考虑不同行业的差异性、经济和行业发展的不确定性以及各项改革政策间的协调性,在借鉴国际成熟碳市场的基础上探索中国碳市场体系的新路径。

最后,段教授提出了全国碳排放权市场的管理架构,认为全国碳市场应当以归属清晰、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公开透明为目标,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已发电行业为突破口,建设成分级管理、有效合作、价格合理、激发企业减排、推动产业升级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全国统一碳市场。

讲座结束后,同学们踊跃参与讨论,积极提出问题,段教授对同学们的问题一一做了详尽的解答。王倩教授对报告做了总结发言,再次肯定了段茂盛教授的学术水平,感谢段教授为参与的老师和同学们呈现了一场精彩、专业的学术报告,为相关研究方向的同学丰富了理论与实践知识。最后,本场学术报告在师生的讨论与掌声中圆满结束。